招聘信息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现面向全国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23名、辅导员6名。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加盟。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热爱职业教育;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同时应具有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得报名;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证书:一是2023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如受疫情影响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进行明确。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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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0日下午5点30分(辅导员岗位为预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岗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nzyrsc1@163.com。邮件标题:推荐网站+应聘岗位+姓名。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者视为报名未成功,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研究生原始课程成绩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供专业机构认证中文版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电子版);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可延至复审时提交。

3.资格初审:邮件报名成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s://www.ndzy.cn/)进行公布,届时请应聘者登录到我院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4.资格复审:学校将于面试的后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

四、考试与成绩计算(辅导员考试另行通知)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分为技考和试讲:技考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相关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一般为操作、制作、动作等项目;试讲以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片段教学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等。

2.成绩计算:技考、试讲、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技考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试讲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技能考试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技考成绩直接取平均分,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更高分,去掉一个更低分取平均分。最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应聘人员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报考人员所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  宁德市内考生应严格落实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市外入(返)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1.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完成“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2.密切接触人员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3.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人员,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地检及核酸“三天两检”。4.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宁人员,完成“5天居家健康监测”及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重点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5.其他入(返)宁人员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政策,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立即就医,不予考试。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福建省或宁德市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福泰路232号(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电话: 0593-6388568、18959393090 李老师

传  真:05938986319      邮编:355000

单位网址:https://www.ndzy.cn/  电子邮箱:nzyrsc1@163.com 

附件1: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3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